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

来源: 衡阳市财政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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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在衡阳本地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在疫情期间起到较大贡献作用的, 且 2019 年度线上交易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农产品 线上交易额 500 万元以上) 的企业,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一)符合二述范围的项目,由项目企业编制申报文件及相 关资料盖章(一式三份),由县市区商粮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行文推荐 , 报送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和衡阳市财政局。 (二)重点支持市城区的企业,同类型项目实行择优录取。 每个城区申报企 业不超过 4 家, 每个县市区(含 南岳区 )申报企业不超过 3 家。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 3 月 5 日前 , 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文件及申请表(附件1 ) ; 2.申报资料 真实性申明(附件2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 4.经具有 资质的 中介机构 出具的企业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报告, 以及 2020 年 1- 2 月财务报表 ; 5.涉及到支持范围中列出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月度销售额截图及汇总)、网店网址(或二维码)及店铺首页截图、订单销售证 明等材料及其他需要的 佐证资料 ; 6.2019 年度巳获得该项资金支持的 项目 不再申报 , 每个企业只 能申报一个项目 , 不得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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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度电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czj.hengyang.gov.cn/xxgk/gzdt/tzgg/20200221/i1663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