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25-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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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认证或设立了海关专门机构、与长沙市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的业务性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一定补贴。2021年度湖南邮快件公共服务平台纳入海关8639及9610代码统计的年进出口额超过15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200万扶持资金;2021年度进出口额超过25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400万元扶持资金(通过“8639”统计项下数据不与其他政策重复享受)。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2021年度进出口额超过2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扶持资金;进出口额超过6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扶持资金;进出口额超过15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400万元扶持资金。 (2)对经海关确认的在长沙市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统计跨境电商业务金额首次达10万美元的前30家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资金扶持。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安排; 4、信用承诺书,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2); 5、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项目涉及进出口数据的需提供纳入长沙海关统计并按相关文件予以认定的跨境电商数据。 7、2021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仅作为参考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8、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出具的证明、公共服务平台与服务企业的合同或协议(付款证明)、公共服务平台进出口数据证明、海关8639统计代码进出口数据证明等材料; 9、企业在长沙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企业通过长沙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证明等材料; 10、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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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changsha.gov.cn/zfxxgk/tzgg_35733/202205/t20220525_10591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