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25-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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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对2021年度带动30家、60家、100家以上且在长沙有实际进出口业绩的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2)对在长沙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且有跨境电商实绩的企业,2021年度在跨境电商交易过程中使用金融产品按融资金额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1、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运行情况、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使用计划及建设进度安排; 4、信用承诺书,并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附件2); 5、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项目涉及进出口数据的需提供纳入长沙海关统计并按相关文件予以认定的跨境电商数据。 7、2021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仅作为参考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8、申请跨境电商支撑服务和孵化体系建设补贴项目需提供支撑服务和孵化的合作协议、带动企业名单以及带动企业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证明等材料; 9、申请跨境电商企业进行融资贴息项目需提供企业在长沙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备案证明、企业贷款合同、支付利息票据、贷款用途以及企业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数据证明等材料; 10、与项目申报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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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长沙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changsha.gov.cn/zfxxgk/tzgg_35733/202205/t20220525_10591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