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重点培育型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25-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B2B类型的电子商务企业,其2021年电子商务交易额20亿元以上、增速25%以上,202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2021年缴税额累计超过6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2)对B2C销售货物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2021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亿元、增速25%以上,2021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2021年缴税额累计超过18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3)对B2C销售货物的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2021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亿元、增速25%以上,2021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且2021年缴税额累计超过18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4)对B2C销售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2021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亿元、增速25%以上,2021年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且2021年缴税额累计超过25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日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进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注册,注册审核通过之后进行项目申报,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商务、财政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资料需和平台电子文档保持一致。2022年度长沙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网络申报及纸质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7:00。逾期申报概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申请2022年度电子商务资金的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一份完整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 (一)基本资料 1、真实性声明(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件1); 2、长沙市2022年度电子商务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 3、申报2022年度长沙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在线交易 额汇总表; 4、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展电商相关业务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应用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二)其他资料 提供能满足相应申报支持方向标准的证明材料: 申报第二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第2点“支持重点培育型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发展”方向的还需提供如2020年、2021年对应申报类型的电商交易额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2021年缴税明细表以及有效的票据等能满足相应申报支持方向标准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changsha.gov.cn/zfxxgk/tzgg_35733/202205/t20220525_10591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