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协同发展奖励

来源: 长沙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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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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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扶持标准
(一)支持快递业与电商协同发展。 对快递企业每吸引(成立)一家年平台(B2C)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落户长沙,且在长沙配建(租)仓储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快递企业200万元奖励。 (二)支持快递业与农业协同发展。 对快递企业每吸引(成立)一家生产、销售精品农产品的农业龙头企业落户长沙,且该企业年向外寄递农产品业务量达到2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的,分别给予快递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快递业与工业协同发展。 对快递企业每吸引(成立)一家生产、销售特色工业品的工业龙头企业落户长沙,在长沙新增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且该企业年向外寄递业务量达到1000万件、2000万件、5000万件的,分别给予快递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一)申报快递业与电商协同发展的单位,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21年长沙市快递业与电商协同发展奖励申请表》(附件7);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提供与注册在长沙的电商企业签订的寄递协议,提供电商企业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具有独立核算的年交易额证明材料,提供在长沙新建或租赁仓储面积30000平米以上的相关证明; 4、申报单位提供吸引(成立)电商企业相关证明。 (二)申报快递业与农业协同发展的单位,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21年长沙市快递业与农业协同发展奖励申请表》(附件8);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提供与注册在长沙的农业企业签订的寄递协议,提供经邮政部门盖章认可的农业企业寄递单数,提供农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提供吸引(成立)农业龙头企业相关证明。 (三)申报快递业与工业协同发展的单位,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21年长沙市快递业与工业协同发展奖励申请表》(附件9);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提供与注册在长沙的工业企业签订的寄递协议,提供工业企业在长沙新增投资相关证明,提供经邮政部门盖章认可的工业企业寄递单数,提供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报单位提供吸引(成立)工业龙头企业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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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快递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liuyang.gov.cn/lyszf/tzgg/202104/t20210409_9874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