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或者新设立)的影视文化企业摄制的影视作品奖励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一)在汉摄制取景超过2/3,对宣传提升武汉城市形象、发展武汉电影产业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影视作品,电影票房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国产影片、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中外合拍影片,按照票房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电视剧(含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一套、八套黄金时段播映的,按照作品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电视剧(含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非黄金时段和其他频道以及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每集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优酷土豆、爱奇艺、搜狐、腾讯等)上播出,点击率居该网站年度前三十的影视剧,每部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获得“五个一工程”奖的影视作品,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影视作品入围或者获得重要电影节竞赛单元奖项的(含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飞天奖、金鹰奖、金爵奖等),对入围影视作品每部奖励10万元,获奖影视作品每部奖励100万元;入围或者获得其他重要影视节奖项的(含在国内有社会影响力的动漫类影视作品奖项),对入围影视作品每部奖励5万元,获奖影视作品每部奖励3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

http://jyh.wuhan.gov.cn/pub/whs_70/zwgk/xxgk/zfwj/gfxwj/202003/t20200316_9734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