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或者新设立)的互联网文化企业奖励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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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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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一)新引进(或者新设立)的上年度日活跃用户10万以上(含10万)或者阅读量50万以上(含50万),且持续提供优质原创内容的新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或者移动客户端);以及新引进(或者新设立)的上年度日活跃用户达到500万以上(含500万),且持续提供优质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的其他互联网文化平台(网站或者移动客户端),对作为其第一出品方或者建设运营方的文化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新引进(或者新设立)的互联网文化企业,拥有或者上年度新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准入许可证的,给予其5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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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

http://jyh.wuhan.gov.cn/pub/whs_70/zwgk/xxgk/zfwj/gfxwj/202003/t20200316_9734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