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17-2022/04/2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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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武汉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5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或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 3.申报车辆汇总表及明细表; 4.车辆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的证明原件(由车辆生产企业所在地财政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出具并盖章); 5.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销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 6.车辆纳入武汉市新能源汽车监测与管理平台的证明原件。(由武汉市新能源监管平台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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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203/t20220317_1941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