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来源: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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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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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一)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示范区内设立技术转移机构,经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在示范区促成项目落地且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二)对促成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在示范区转移转化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年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 (三)技术输出方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与技术承接单位之间具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及关联关系的,不得申报补助资金。
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乡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主要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上年度该机构从事技术转移中介的三方合同、技术出让方开具给技术受让方的收款发票复印件及服务收入证明; (六)上年度该机构财务报告; (七)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单位出具的合同认定证明材料; (八)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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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www.xxkj.gov.cn/news/30_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