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

来源: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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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对促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在示范区转移转化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年补助金额最高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技术转移补助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应报送《新乡市技术转移补助申请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填报)和以下附件材料: 1.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转移示范机与技术输出或技术输入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间必须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3.技术转移机构与供需双方共同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或经技术转移机构促成且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合同原件; 4.实际发生技术交易费用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时间期限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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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乡市技术转移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www.xxkj.gov.cn/news/30_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