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登记处扶持

来源: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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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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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
扶持标准
鼓励县(市、区)、开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设立技术合同登记处。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中技术交易额的0.2‰对技术合同登记处给予补助,每年每个技术合同登记处最高补助10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申请表; 2.技术合同; 3.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登记证明材料; 4.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有效票据和银行进账单;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三证合一); 6.销售合同、专利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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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zzkj.zhengzhou.gov.cn/cgc/1665232.j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