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省内企业补助

来源: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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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郑州市科技局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3日下班前,纸质材料一式3份(市科技局留存1份,报送省厅2份)于7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4楼406室),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kjjcgc@126.com。
扶持标准
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规定的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资金为企业的,应报送《企业吸纳省外技术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省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专项绩效目标表》(附件4)和以下5项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与技术成果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合同原件; 2.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提交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专利申请权、设计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变更相关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3.经省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本通知“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规定的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5.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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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zzkj.zhengzhou.gov.cn/tzgg/500798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