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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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申报条件
此项目政策来源于征求意见稿,具体如下: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专题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等)。 (二)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五)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六)企业的带动能力、带动方式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县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提供说明,应将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企业的纳税情况须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企业近两年内纳税情况证明。 (八)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证明。 (九)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出口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据实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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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郑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zzny.zhengzhou.gov.cn/tzgg/513024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