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直播平台奖励

来源: 三亚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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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文化创意设计,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鼓励直播平台发挥渠道优势,通过直播方式加大本地注册企业的跨境商品营销,年跨境电商直播带货交易额(纳税在三亚市,通过三亚报关发货,数据纳入综试区平台统计)达到1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直播平台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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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szfwjxx/202109/f33f92fbd11d41e7a9b7a4c8355c8cd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