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类企业-业务创新奖励

来源: 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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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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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一、开展QFLP、QDLP奖励 对新获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 (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 (QDLP)的基金管理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并在园区设立基金的 ,按其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在境外市场发债奖励 园区企业在境外市场成功发行债券的 ,给予融资规模0.5%、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三、实际运用FT账户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奖励 对跨国公司以园区成员企业作为主办企业 ,并在三亚市内银行开设主办账户 ,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的 ,按其上年度实际展业规模的 0.1%给予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四、跨境金融资产转让奖励 开展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的园区企业 ,给予交易资产规模的 0.1‰的奖励。单个企业单笔奖励不超过 1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五、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 金融创新奖设一等奖 1名,奖金5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万元;金融创新推进奖1名,奖金50万元。中央商务区管理局负责奖励评定 。 六、场景建设奖励 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建设奖设一等奖 1名,奖金5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万元;金融科技创新推进奖 1名,奖金50万元。中央商务区管理局负责奖励评定。 七、基础构架搭建奖励 金融科技企业通过购买智能计算平台算力 、云服务、基础构架技术服务等方式快速展业的 ,自购买服务之日起 ,给予服务费用50%奖励,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期不超三年。 八、股权融资奖励 金融科技企业首次获得股权融资的 ,按照实际获得融资额的 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并购重组奖励 金融科技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控股其他企业 ,交易额在5000万元(含)到1亿元(含
申报材料
金融服务类企业申请奖励材料清单 (三)申请QFLP、QDLP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关部门关于QFLP、QDLP的批复(推荐)文件;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3.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需提交:基金管理协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银行托管协议与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 4.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需提交: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具的关于额度的批复文件,基金管理协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银行托管协议与托管资金到账确认函; 5.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四)申请境外市场发债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发行债券的融资方案; 2.国家发改委或海南省发改委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 3.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收款凭证; 4.律师事务所或承销商出具的债券发行募集完毕证明(附有律师事务所或承销商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 5.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五)申请实际运用FT账户开展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民银行出具的开展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备案通知书或外汇局出具的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备案通知书; 2.与银行签署的业务协议或确认书; 3.上年度资金池展业规模说明及主办银行流水证明(展业规模为资金流入加资金流出金额;以外币计价的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平均汇率全折人民币进行申报。);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六)申请跨境金融资产转让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股东或合伙人情况、投资方向、投资企业或项目介绍、投资阶段、资金到位情况等); 2.资产转让合同(协议)、资金到账证明(附银行进账单); 3.人民银行出具的备案证明(如有);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七)申请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品种的相关说明(含介绍及当年应用情况)、佐证材料; 2.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 3.申请金融创新推进奖的有关机构提交创新推进的情况说明;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金融科技企业申请奖励材料清单 (三)金融科技企业申请基础构架搭建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文件; 2.股东信息、股东构架图、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及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3.基础构架搭建服务购买合同,与项目相应的证明材料;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四)金融科技企业申请股权融资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文件; 2.股权融资协议(合同); 3.股东信息、股东构架图、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及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五)金融科技企业申请并购重组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文件; 2.并购重组协议(合同); 3.股东信息、股东构架图、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及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4.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六)金融科技企业申请场景建设奖励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文件; 2.场景构建情况报告,主要包含场景建设单位和场景运营机制、场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或相关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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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三亚中央商务区企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

http://www.sanya.gov.cn/sanyasite/zyswqzcwj/202101/66b6779c24e444f3b04b87b0122227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