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扶持奖励- 电商扶贫中心奖励

来源: 海口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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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已经搭建完成并正常开展运营的区级、镇级电商扶贫中心,正常运营半年以上且近一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分别给予运营商50万、30万的奖励。 2.电商扶贫中心发出的快递、包裹统一扶贫logo标识的,每单给予5元的补贴。单家运营商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字,包括主营业务、纳税情况等); 2.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3.承诺书; 4 .近三年获得政府补助情况说明; 5.电子商务主体相关凭证(营业执照、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等); 6.电商扶贫中心运营半年以上证明材料; 7.电商扶贫中心快递包裹数量证明材料(截图加实地查看销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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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再次征集2020年度海口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直播电商产业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

http://hksw.haikou.gov.cn/a/xinxigongkai/gongshigonggao/20210519/9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