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扶持

来源: 石家庄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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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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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鼓励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企业自建互联网交易平台并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平台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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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sjz.gov.cn/col/1490952386143/2017/06/13/1497324192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