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

来源: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按照企业当年利用自有资金实际投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额最高不超过 2%的比例,连续两年给予补助。对于属于填补我市产业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 4%的比例连续两年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的基础材料 1.申请报告。企业需以正式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向所属区、县(市)工信和财政部门以及市属工业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以及申请项目等方面的情况。 2.《企业基本情况表》、《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有税务部门盖章)。 (二)申报材料 (1)《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项目核准、备案、审批要件。主要包括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初审文件无效),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应属于工业用地及企业资产)。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包括土地、设备及厂房建设等,需要注明自有资金投资部分)。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促进工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xxgk.harbin.gov.cn/art/2018/4/10/art_13332_14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