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发展专项-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应用扶持)

来源: 惠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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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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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支持我市企业通过电商拓展销售市场,对规定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同比增长15%以上,且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电商企业,按其自建电商平台费用或其缴纳给第三方平台服务费的3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基本材料: 1.《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申报表》(附件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信息、项目介绍包括项目开展情况、盈利模式、取得业绩成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惠州网站:http://xyhz.huizhou.gov.cn/,企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信息的记录)。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为新成立企业,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2020 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如企业免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申报单位根据申请支持项目的类别,还需提交的资料: 7.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线上销售页面截图和网址)、2019 年和 2020 年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8.平台项目建设推广发生的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投资费用支出主体须与申报主体一致,且投资费用不得包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土地购置费及租金),或上年度支付第三方电商平台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如票据量大,需提交明细汇总表及一定量具有代表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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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的通知

http://sw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239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