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扶持

来源: 惠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4/24-2022/05/0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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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立足农村资源优势和网络市场需求,鼓励通过农村电商带动惠州农产品销售,引领农民增收致富,形成农村消费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2021年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按规定纳入联网直报统计的农村电商企业,按平台建设宣传费用或第三方平台服务费的5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网上填报《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申请表》(附表1)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并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粤财扶助平台;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开展情况、取得业绩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惠州网站:http://xyhz.huizhou.gov.cn/);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条形码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为新成立企业,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2021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如企业免税,需提供纳税申报表); 7.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线上销售页面截图和网址)、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8.平台建设发生的费用凭证,包括合同、协议、转账凭证、发票等(投资费用支出主体须与申报主体一致,且投资费用不得包含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土地购置费及租金),或上年度支付第三方电商平台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如票据量大,需提交明细汇总表及一定量具有代表性发票,明细汇总表须有发票代码、金额等。 9.企业2021年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活动方案及活动照片2-3张,相关培训费用支出明细、发票、讲师授课费签收表及转账汇款凭证,委托第三方承办的培训活动还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须列出场地费用、组织服务费、交通住宿费等费用明细)及支付第三方的转账汇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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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的通知

http://sw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4622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