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项目

来源: 肇庆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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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集交易、订单、客户、供应链管理等业务流程于一体的独立建设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平台网站年度交易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的、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分别择优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15万元、25万元、35万元的补助,分别扶持不超过8个、5个、3个项目。
申报材料
(1)2018年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3)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具有条形码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条形码的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5)肇庆市电子商务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3)、肇庆市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登记表(附件4); (6)网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证、企业通过自建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证明文件(包括网址、企业上线页面、网络销售额、浏览量的截图),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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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肇庆市商务局肇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肇庆市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swj/gkmlpt/content/2/2421/post_2421995.html#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