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自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来源: 肇庆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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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供交易双方进行商品展示及在线交易的独立建设的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交易的企业数达20家以上(含20家),且平台年度网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5000万以上(含5000万元)的,分别择优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20万元、35万元的补助,分别扶持不超过8个、4个项目。
申报材料
(1)2018年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3)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具有条形码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条形码的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5)网站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证、入驻企业清单、与入驻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和开具给入驻企业的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入驻企业通过该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证明文件(包括网址、企业上线页面、网络销售额、浏览量的截图),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6)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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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肇庆市商务局肇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肇庆市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swj/gkmlpt/content/2/2421/post_2421995.html#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