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项目

来源: 肇庆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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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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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网上销售生鲜农产品、农副产品、农特产的龙头农业企业、农业基地或农村专合组织,年度网上零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800万元以下的、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2000万元以下的、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择优给予不超过15万元、25万元、35万元的补助,分别扶持不超过4个、3个、2个项目。
申报材料
(1)2018年肇庆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 (3)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具有条形码的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条形码的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5)入驻企业与第三方电商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和第三方平台开具的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包括网址、企业上线页面、网络销售额、浏览量的截图),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6)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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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肇庆市商务局肇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肇庆市2018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zhaoqing.gov.cn/zqswj/gkmlpt/content/2/2421/post_2421995.html#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