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民营经济和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来源: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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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集成电路,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
扶持标准
1.补助方式:事后补助。 2.申请额度: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领服务券总额度不超过2万元。 3.补贴标准:每个服务合同用券不超过结算金额(发票金额)的50%。 4.服务券以实际服务费用额为结算标准,不设找零,不予退回差额。
申报材料
该项目属于委托承办项目,承办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服务券项目申报表》(附表15); (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8); (三)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承办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券工作情况; (四)承办机构办公场地证明; (五)承办机构在职人员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六)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七)其他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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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gyhxxhj/tzgga/content/post_1192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