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端装备厂房建设

来源: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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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建筑业,产业园,新能源与节能,医疗器械,军工业,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海洋产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项目已获得省级以事后奖补方式、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财政扶持的,不能重复申报支持高端装备厂房建设专题、支持项目融资专题。 (二)项目已获得省级或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类财政扶持的,不能重复申报支持高端装备厂房建设专题、支持项目融资专题。 (三)保单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实施首台(套)保险保费补贴财政扶持的,不能重复申报相应专题。 (四)已获得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不能重复申报相应专题。 (五)对于支持过渡性用房专题,申报项目应未曾享受其他财政性租金补贴。 (六)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年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扶持标准
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 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1)。 2.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 由发改、工信等部门出具所申报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复印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厂房建设面积,证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 环保、国土、规划文件(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需提供) 4. 厂房竣工验收报告。对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测量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予采信。 5. 厂房建设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7. 厂房楼面活载荷设计标准证明材料。 8. 提供厂房、带桥式起重设备(含铭牌)等固定资产照片。 9.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含固定资产已投资额的审计内容,核算投资含税及非含税总额,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对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予采信。 10. 固定资产投入明细表(附件6)及投资额证明材料,如厂房建设合同(应包含厂房建设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桥式起重设备购置合同、对应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1. 如项目建设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相同或同类的产品销售价格佐证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证明材料等)。 12.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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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sjxj/gkmlpt/content/1/1980/post_1980023.html#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