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

来源: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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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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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端装备
扶持标准
1. 属于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 2. 属于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1.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资金申报表(附件2-4)。 2. 项目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内容包括材料真实性、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3. 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附件9)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附件10)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产品的说明。 4.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7)。 5.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6. 2014年10月之后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包含技术合同,如无单独技术合同,则应提供能够反映装备技术要求、核心技术参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如合同为外国语,需翻译成中文,否则视为无效)。 7. 申报产品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其他可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定凭证)及相应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发票内容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如有多张发票,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汇总表格。银行凭证为汇票的,需提供有效的背书记录。 8.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提交实质审查证明材料的申报单位应按期报告专利审查情况。如有多个专利,需提供相应的专利汇总表格。 (2)发明专利申报、受理、实质审查、授权等能反映专利实质内容及过程的完整材料。 (3)发明专利内容与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不得为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内容必须与产品核心技术密切相关。 9. 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 (1)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①由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2018 年1月1日以来出具规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检测报告。②报告应加盖“CMA”或“CAL”或“CNAS”等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标识,上述标识至少加盖两个。③报告对目录要求的全部性能技术参数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④船舶、海工装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装备产品应提供行业内公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⑤检测报告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⑥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如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暂时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申请企业应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其它质量检测报告。 (2)出具检测报告所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3)现场检测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 (4)检测机构资质及相关介绍(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说明,检测许可范围等)。 10. 产品技术查新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查新报告出具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查新内容应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对应,或其他可说明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其他材料(新产品鉴定材料、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 11. 与申报产品相符的实际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报告内容需体现用户的实际使用评价(如设备精度是否合格、设备运行是否稳定等)。 12. 申报产品的彩色照片(包括产品全貌和铭牌)。 13. 申报产品立项和研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含立项报告、研发过程、研发经费支出等内容),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4. 申报产品行业生产标准的有关材料(重点提供本企业生产申报产品的生产标准)。 15. 如项目建设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相同或同类的产品销售价格佐证材料、第三方机构出具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证明材料等),不得虚报产品价格,并签署价格真实性承诺函,交易双方不能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16. 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8)、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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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s.gov.cn/jxj/zwgk/view/index.action?did=4740&id=51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