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奖励

来源: 中山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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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建筑业,产业园
扶持标准
对通过9610、1210、1239等海关监管代码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3万元的扶持;1000万元以上每增多200万元,增加1万元扶持。每家企业累计年扶持上限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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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s.gov.cn/swj/gggs/content/post_1540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