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专项资金

来源: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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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贴息补助标准为:应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销售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 对新能源商用车的贴息补助标准为:应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销售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补贴限额根据省级下达资金额度据实调整。
申报材料
申请专项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且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一)《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专项资金车辆明细表》;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企业开户许可证或相关银行帐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相关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或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车辆购销合同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九)其他相关凭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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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关于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贴息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s.gov.cn/fgj/zwgk/view/index.action?did=4790&id=541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