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备转入补贴

来源: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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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
扶持标准
新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市外核心生产设备随项目转入中山,按照不超过设备固定资产净值10%给予安装调试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方式为事后资助,按照专题资金规模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给予扶持。
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文件(参考《2019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文件编制要求》)。 (2)项目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提供与我市相关部门或镇区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或镇区政府出具的优质项目落地推荐函)。 (4)申报项目属于《行动计划》中八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范围、申报项目内容属于申报主体的主营业务范畴的证明材料。 (5)核心生产设备搬运安装调试费用证明材料,如搬运、安装、调试合同及支出凭证、验收材料等。 (6)需提供核心生产设备资产转入明细表。 (7)项目转入资产净值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含转入固定资产总净值,完整提交审计报告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8)引进落地项目是在中山市新成立公司的(非主体搬迁办理工商迁址),需提供项目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数额证明,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证明材料,并提供交易产品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佐证材料。 (9)设备在项目中的使用说明(核心环节、使用说明、生产情况等)。 (10)设备现场使用照片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1)项目申请承诺书。 (12)项目5年内不移出本市的承诺书。 (13)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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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s.gov.cn/jxj/zwgk/view/index.action?did=4740&id=538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