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来源: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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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一)对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300万元。 (二)对获批建设的广东省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150万元。 (三)对获得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在我市高校联合设立的分实验室(分中心)项目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100万元;对获批建设的中山市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50万元。 (四)对央企及其下属企业以“军民融合”为主题在我市建设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额度、标准、内容与要求,按照市政府与项目单位共同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执行
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请各镇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按照《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要求填报专项资金申请表和编制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并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市发展改革局。 二、申报材料 资金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且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立项文件、批复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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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zs.gov.cn/zsfgj/gkmlpt/content/1/1986/post_1986929.html#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