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专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建设项目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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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27日)的征求意见稿文件。
扶持标准
集中扶持建设推广若干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场景(模式),包括“互联网+”农产品、农产品加工数字农业、大田种植数字农业、园艺作物数字农业、畜禽养殖数字农业和水产养殖数字农业、购买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技术顾问、专业人员服务费)等项目。对承担数字农业项目建设任务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进行适当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完成情况(或工作计划)及效益等。 (二)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应包括资金投入总额及财政资金使用明细等,事后奖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开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开支的凭证复印件。 (三)相关项目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项目照片及其他项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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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截至2021年10月27日)

http://nync.zs.gov.cn/gkmlpt/content/2/2016/post_2016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