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集成电路发展)项目-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补贴

来源: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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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申请表、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确保项目实施的其他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中介机构审核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财税证明材料。 (四)申请事后奖补的项目需提交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承担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技术先进性的证明、证书(正版软件使用证明、企业资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专利、科技奖励等)。 (七)申报单位对申请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企业公章。 (八)根据产业发展特点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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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21〕312号)

http://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3/3044/post_3044929.html#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