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珠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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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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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场地基建部分,包括查验场地、一条查验线、隔离围网、监控、卡口、监管中心配套办公场所等,按项目总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 2.每新设一条查验线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3.本项目扶持总金额不超过478.66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照以下文件顺序编制,并统一用A4纸打印,编写页码后胶装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书面材料无目录及页码、不完整、模糊不清等,一概作退回处理。 (一)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二)申报资料目录; (三)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信用信息的记录))。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项目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 (七)场所用地租售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合同需加盖合同章,合同章需与申报主体营业执照一致); (八)海关对场所验收的证明文件; (九)场所规划布局图及现场照片(含所有查验线); (十)根据评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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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604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