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用途)项目-产业集聚发展

来源: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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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产业园
扶持标准
重点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建设,支持横琴新区创意谷、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高新区智慧产业园规划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集聚区。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上下游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的国有性质标准化厂房、孵化园,按照“先收后退”的方式给予免收房租优惠;租用非国有性质标准化厂房、孵化园,按照国有性质标准化厂房、孵化园的租金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以上房租减免优惠按照生产型企业人均10平方米、研发型企业人均30平方米、单个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总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房租减免优惠期限为3年,所需费用由所在区(功能区)负责承担。对符合条件的该类项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1)2021年珠海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申报书; 2)经营情况报告(参照格式4-3); 3)申报单位经营场地有效租赁合同(申报书中的租用场地面积须与租赁合同保持一致)、房租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发票(发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照格式8-2); 4)申报单位所在园区出具的进驻证明;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8)2020年度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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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珠海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2733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