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技工学校招生就业补贴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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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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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学生在珠就读期间,每年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招生补助,最长2年。申请补助时学生已不在校就读的,不享受当年补助资金。 (2)学生毕业后符合留珠就业奖补条件的,一次性再给予学校2000元/人奖补。 (3)学生毕业后未在本市就业的,已享受的补助资金须按1000元/人的标准退回。
申报材料
(1)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请表; (2)全日制学籍注册新生花名册。 与市外技工院校联合招生培养的,须提前经市、区人社部门备案通过,并提交院校合作协议、当地学籍信息及能证明在珠全日制就读的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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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zhuhai.gov.cn/zw/fggw/gfxwj/bmgfxwj/content/post_2684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