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研发项目

来源: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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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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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
扶持标准
(一)2020年度“校企合作研发项目”单项资助金额为500-1000万人民币; (二)政府提供项目资金的分配比例为: (1)项目负责人团队占40%(含整体项目管理及1项子课题研发经费); (2)参与合作企业占30%(若有2家企业参与合作,则自行协商该30%如何分配); (3)课题负责人团队占30%(若有多项子课题,则自行协商该30%如何分配,项目负责人兼任的子课题已纳入前述(1)款条文,不在此处重复计入)。 (三)采取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获批支持资金的60%,通过中期验收后拨付获批支持资金的40%。
申报材料
1.“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申报书。 2.“校企合作研发项目”可行性报告。 3.附件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中,(1)-(6)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余材料为可选择提供材料。 (1)佛山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各子课题研发团队和佛山企业合作团队前3位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和校企合作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指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学历、职称等材料复印件; (3)必须提供合作各方共同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其具体要求如下: 须注明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合作期限、与本项目相关的主要合作内容以及签署日期等要件; 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须加盖所有合同单位公章;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机构委托签约人签字具有同等效力,若由委托签约人签字,须附上签字委托书; 不得以双方电子邮件、书信形式作为合同、协议、备忘录或意向书; 如合同、协议、备忘录或意向书为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4)企业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因上市原因或央企无法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需附有说服力的证明和有关上市说明,并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符合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以往主持的科研项目清单(清单需加盖当时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6)佛山企业自筹资金承诺函; (7)其他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资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有效。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单位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要求如下: 1.采用申报书的第一页作为封面,申报书正文、可行性报告及附件资料选择双面打印,一起胶装成册。 2.为方便专家评审和核查资料,请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不符合填写、装订要求的申报书为无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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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佛山科大专项校企合作研发项目的通知

http://fskjj.foshan.gov.cn//gkmlpt//content//4//4666//post_4666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