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奖励项目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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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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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按基金投入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构建专利池、投资优质知识产权企业等项目的总额不超过2%(财政资金投入部分不计入总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管理机构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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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dg.gov.cn/gkmlpt/content/3/3232/post_3232503.html#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