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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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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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扶持标准
本方向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内(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不超过已投入项目总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安装调试费、研发开发费、测试/测评/适配/服务)30%的标准予以补助,项目投入应与专题支持内容相对应。
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申报单位财务情况表; (五)申报项目概况表; (六)项目绩效目标表; (七)项目完成情况报告; (八)申报单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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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地市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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