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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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奖励标准根据获奖人员2020年度对东莞市产业发展、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贡献确定。在资金总规模范围内,根据申请数量,适当调整奖励比例。 属总部经济企业的,市财政按其2020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属其他单位的,市财政按其2020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任职证明; 5、高层次人才证明; 6、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证明; 7、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及其查验截图; 8、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及其查验截图; 9、最近在莞连续缴纳个工薪收入所得税9个月或12个月的记录及其查验截图; 10、申请人在莞开户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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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0年度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公告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3527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