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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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认定通过后15天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扶持标准
获认定为2021年度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以下简称首台(套)装备)并在市场推广应用的,对其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销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 年版)》的装备产品,按照不超过产品销售额的10%进行奖励,一家企业可奖励不超过三个目录类别产品,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套),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对属于首台(套)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的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1.2021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奖励申请表; 2.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销售清单; 3.申报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销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收货凭证或竣工验收报告必须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开具。 5.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责任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章,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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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的通知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3/3587/post_3587860.html#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