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4/01-2022/04/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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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
扶持标准
对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内新入驻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对其实际新增租赁、购置或使用面积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租金的额度且不高于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已入驻园区且新增办公场地的,只补助其新增面积),最多补助36个月,单个企业补助面积最多为5000平方米。
申报材料
(一)封面及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产业链补强专题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 (三)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至少10名企业员工的2021年12月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加盖人社局公章)。 (五)自主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不多于5份。 (六)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项目申报时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企业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列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等)。选取交易额度最大的3单业务合同及相关发票作为佐证材料在网上提交和后期纸质装订。 (八)物业租赁/购置证明材料。包括入驻试点园区证明函件、租金缴纳情况统计表、租金缴纳的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园区办公场所租赁/购置合同。 以上申报材料前期需网上填报提交。企业在通过形式审查后,按顺序依次编排并按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肆份,连同电子档交市工信局、属地镇街(园区)工信工作主管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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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租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https://im.dg.gov.cn/gkmlpt/content/3/3781/post_3781929.html#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