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

来源: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2/10/24-2022/11/13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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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2016—2018年建成并具备且符合验收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统筹省市资金按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2019—2020年,补贴标准退坡20%。补贴标准按项目具备通过竣工验收条件年度的标准执行,申请单位需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资料,自行举证充电设施具备通过验收条件时的状态与验收通过时一致,无法举证的按验收通过年度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需提供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资料; 2.建设运营方案和企业承诺书; 3.场地资料(相关场地需能够满足充电设施投入运行后具备3年以上稳定运营条件); 4.工程建设合同,在《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建设的充电设施需提供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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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的通知

http://dgdp.dg.gov.cn/gkmlpt/content/3/3898/post_3898358.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