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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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海洋产业
扶持标准
(一)产业链协同创新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二)产业孵化聚集创新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 (三)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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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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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海洋局关于征求《深圳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ov.cn/ghj/zcfggfxwj/zcfg/hygl/201810/t20181026_143399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