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平台项目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奖励

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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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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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1.择优将平台项目纳入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对象,并对平台型软件企业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在获得第(五)条支持的软件平台上进行开发的软件企业,择优按其每年营收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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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5722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