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

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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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云计算
申报条件
申报系统将于11月8日上午9:00时开放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扶持标准
广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
申报材料
(一)所需材料 申报平台注册:法人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相关填报人员信息等。 (二)填写说明 1.“注册地址”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2.“经营地址”是指:企业实际办公地址。 3.“企业注册时间”是指: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 4. 若无“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5.“行业类别(行业代码)”是指:国家统计局发布; 6.“资产总额”资产总额:上年度期末值,以财务报表为准。 7.企业营收情况按照与企业商事登记信息名称一致的企业情况填写。 8.研究开发人员数:2020 年底企业在册的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科技人员数。 9.大数据/人工智能主营产品或服务:指企业公司提供的销售收入较大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可根据实际增减行数,其中: 主营产品/服务:在内容上对产品或业务进行细化,指销售收入居首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或业务。 产品/服务:在内容上对产品或业务进行细化,按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或业务销售收入从大到小填写。 2020年销售收入、2021第一、二季度销售收入:指大数据/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当年销售收入,并作为《遴选方案》业务规模中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销售收入额度的依据。 简介:指产品/服务内容、采用的技术、服务运营模式、应用推广情况等。 10.研发机构:机构的名称、级别(国家级、省级)、授予单位和时间等。 11.表中“技术领域”分类根据企业人工智能主营业务技术应用领域填写,请在符合主营业务的对应技术“□”内打“√”(企业可在“基础支撑、核心技术、行业应用”三大类中选择相应的方向,三大类方向选择共计不得多于3个,并对所选的方向以30字内描述选择原因,所选方向将用于登记证书备案请准确选择)。 若企业人工智能主营业务应用技术不在已列出的人工智能技术范围内,请在“□其他( )”内打“√”并在括号内对应填写相关技术。 “企业算力描述”请按需填写,如无请填“0”或“无”。 12.申报表格各项带星号内容均为必填项,若确实无相应内容的,请简要说明或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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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常态化入库登记工作的通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7891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