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软件高端人才奖励

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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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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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软件高端人才按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照本方向要求的规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材料清单列出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并骑缝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至少提交一份正本),纸质盖章扫描电子版、可编辑版申报书文档,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材料清单如下: 基础材料(所有专项均需提供): (一)封面(见附件1) (二)目录 (三)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1、2-2) (四)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软件高端人才申报汇总表汇总表(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只需填写表格内容)(见附件4-1、4-2) (五)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2019年度上缴税收证明。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2020年1-10月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018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并可提供母公司2018年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软件行业协会)提供的2019年度、2020年1-10月软件业务收入统计报表。 5.“信用广州”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 软件高端人才专项材料: (一)软件高端人才申请表(提供原件,须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1、3-2);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与申报单位自2018年1月开始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3.申报人2018年度、2019年度缴交社保情况证明; 4.广州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人2018年度、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人在申报单位的主要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 6.申报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报单位需在我局要求的时间内再提供近两个月的申报人社保缴费记录和员工花名册,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申报。(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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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6894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