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穗港合作研发项目补助)

来源: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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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
扶持标准
采取事后补助方式。对符合要求的立项项目,按照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所资助的在穗研发费用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45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申报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香港合作企业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明扫描件等。 3.香港合作企业与香港创新科技署就该研发项目签订的企业支援计划资助协议及项目建议书扫描件(研发项目实施时间须为2017年6月1日或之后)。 4.获香港创新科技署认可的项目完成报告、经审核财务报表扫描件。 5.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包含项目在穗研发支出情况)。 6.所提交材料如是英文或其他外文文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简体翻译件(注明“翻译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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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创新环境计划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7354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