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产业(企业产业化发展奖励)

来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材料
扶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500万元、2000万元和1亿元的先进碳材料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2)由上一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厦门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名单》中的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及本年度至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2)。 (5)主营产品收入发票,并提供清单加以说明; (6)企业主营产品收入专项审核报告原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石墨烯等先进碳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次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109/t20210901_2580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