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中小微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工项目)

来源: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4/28-2022/05/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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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化工产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
扶持标准
按不高于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加工费的2.5%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目录、泉州市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配套加工项目); 2.企业营业执照及工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所配套龙头企业工商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和身份证号码列表。 3.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协作配套情况(包括企业概况、协作配套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扩大配套生产计划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4.配套加工合同汇总表(包括合同号、签约对象、签订时间、合同内容、交货时间、合同金额及合计)及合同复印件; 5.配套加工销售产值或加工费汇总表(包括开票时间、会计凭证号、发票号码、公司名称、货物或劳务、不含税金额及合计)及对应的税务发票列表(按月序排列,销售产值和加工费应分开列表,为不同龙头企业配套加工的应分开列表,配套加工内容既有产成品也有零部件的也应分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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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quanzhou.gov.cn/zwgk/tzgg/202204/t20220428_2722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