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

来源: 泉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2/05/05-2022/06/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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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扶持标准
每一个申报项目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员工工资支付流水凭证(连续3个月)、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平台的信息应为同一个家政服务员。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审核通过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各项奖励补助金额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2.2022年泉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3.申报单位2021年度完税(免税)证明。 二、申报材料 各具体项目还应进一步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 (1)50人(含)以上的个人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社会保险费相关凭证(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缴纳社会保险费);2021年10-12月连续三个月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证明(银行流水);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工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并经审核通过的有关证明(截图);提供的50人(含)以上的个人上述相关信息应该匹配。 (2)被列为省级或国家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文件及产教融合有关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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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qzbofcom.quanzhou.gov.cn/zwgk/zfxxgk/fdzdgknr/qtyzdgkdxx/202205/t20220510_2725277.htm